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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全生产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不再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经营单位拒不执行

根据《安全生产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不再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经营单位拒不执行

时间: 2024-04-26 14:08:58 |   作者; 雷竞技网页入口

1、根据《安全生产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不再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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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安全生产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不再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能采用通知相关的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通知生产经营单位。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监督检查时行使的职权。《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不再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理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能采用通知相关的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相关的单位应当予以配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对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前款规定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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